| 新华网佛山10月26日电(魏静文 段晓宏 郁石) 昨日,记者从佛山市劳动部门获悉,佛山市五区企业职工实行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为690元/每月,折算小时标准为4.12元。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 据《佛山日报》报道,此次工资调整从10月20日开始执行。在9月1日,佛山市已经将禅城、南海、顺德三个区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90元/月,三水、高明两区调整为600元/月。这样,比较于9月1日前的最低工资标准,禅城、南海、顺德三个区提高了116元/月,三水、高明两区提高了196元/月。 佛山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科负责人告诉记者,工资低于这个标准的企业职工,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。并且强调,这个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,就是在法定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,要达到小时工资4.12元。 好招工了成本也大了 佛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,最低工资的提高对佛山市企业招工会有帮助。前段时间,因本地招聘未能满足需求,部分企业多次委托该中心到四川、贵州等省份代为招工,但开出的薪酬与应聘者“800元左右”的要求有一定差距,招工难。 高明某成衣公司经理黄先生认为,制衣的利润空间本来就在不断压缩,除去生产成本以及工人的人工开支,他们厂现在每月仅盈利不到50万元。如果一下将最低工资提高那么多,仅工资成本这一块就要多支出25万元左右。 |